• 姚平

    2023/5/17 21:25:31

    立即咨询
    无性婚姻大家支持吗?这样的情况是不是感情破裂的原因呢?法院会不会一次性判决离婚呢?案例来了,答案是肯定的,无需半年后再次起诉。
  • 姚平

    2022/11/30 19:23:15

    立即咨询
    勤勤恳恳、尽心尽力照顾老伴儿,却始终没有得到老伴儿女的认可,反而被迫要求离婚…为了给晚年一个保障,在两位老人没有任何夫妻共同财产可分割的情况下,我们抽丝剥茧,从银行流水中发现了端倪,我们的诚恳也打动了法官,最终共同说服对方支付20万元!简直比我们自己拿20万还幸福!
  • 姚平

    2024/2/6 11:10:36

    立即咨询
    离婚是为了离开不值得你继续爱着的人,损失的不是你,而是他。因为他永远的失去了一个爱他的人。只有离开错的人,才能有机会遇见对的人。
  • 姚平

    2022/12/8 17:07:31

    立即咨询
    案例小分享:离婚案件撤诉要慎重。众所周知,离婚案件再次提起诉讼需要在六个月以后,但遇到对方好不容易同意离婚,又非常抗拒法院,这种情况怎么办呢? 可以先共同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待领取离婚证后再向法院申请撤诉,是可以的哦。
  • 姚平

    2022/12/6 21:42:42

    立即咨询
    离婚纠纷中,对方与第三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不正当关系,最终被法院认定过程,财产部分根据照顾妇女儿童及无过错方原则,支持了我们三七分的诉求。
  • 姚平

    2022/12/9 12:02:42

    立即咨询
    长达13页的判决可以看到,我方代理原告,被告确主张自己有三级肢体残疾要求多继承遗产,法院的判决来了,并没有支持被告的诉讼请求。相反,争议的房产归二位原告所有,二位原告共同给付被告房屋折价款,解决了后续的诉讼
  • 姚平

    2022/12/1 16:11:20

    立即咨询
    父母在世的时候委托人一直照顾并同住,父母去世后其他兄弟姐妹却不认可其付出,并要求平均分割父母留下的所有财产,这样的情况下委托我们元甲婚姻家事团队,成功帮助委托人争取到五分之三的份额。
  • 姚平

    2022/11/21 19:13:48

    立即咨询
    🚩 离婚时,一方转移财产,能够对转移财产的一方不分或少分财产吗? 对于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罚 (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2)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离婚时,存款、股票、现金等不动产是最容易被转移的,为了防止离婚时对方转移财产,可以在起诉时申请财产保全。
  • 姚平

    2022/12/3 19:27:29

    立即咨询
    一别两宽,各生欢喜,元甲婚姻团队,为您的婚姻生活保驾护航。
  • 姚平

    2023/7/26 9:38:38

    立即咨询
    家庭观念差距太大,打官司也要到最后,经历一审、二审、强制执行阶段,终于算是告一段落,不知道对方还会折腾出什么案件来,只能等着了,真是一段不好婚姻,离婚时也是那么痛苦,婚前要做好充分的了解,彼此懂对方才步入婚姻殿堂,估计离婚时还有可能好和好散。
  • 姚平

    2022/11/17 10:17:01

    立即咨询
    接了三起“假结婚”的案件,有为了北京购房指标的,有为孩子落户口的,有为多分拆迁利益的,婚前都签了类似下面的协议,但协议不规范,在对方不同意离婚时,法院对假结婚这一说辞不认可,认定双方感情没有破裂,判决不予离婚。 还有一起假结婚案件,在婚姻期间内意外去世,假结婚对象作为继承人主张了100万元的赔偿! 签的协议一定要规范,规避后续带来的风险,前提备注是因为什么原因签协议。
  • 姚平

    2022/11/22 14:04:11

    立即咨询
    假离婚,离婚协议约定我方净身出户,三处房产归女方,离婚后前妻起诉交付房产,如果法院依法判决,对我方极为不利,经过调解两处房产赠与给婚生子女。
  • 姚平

    2022/12/6 17:57:41

    立即咨询
    又一份满意的判决,每一份满意的判决都是信任+专业所共同成就,您付出信任,我们倾注专业,问题的完美解决也就不再遥远。
  • 姚平

    2022/9/5 11:54:28

    立即咨询
    🚩抚养费要一次性支付吗?请看下图⬇?
  • 姚平

    2022/12/7 22:57:30

    立即咨询
    分家析产纠纷,拆迁利益分配不均,最终导致纠纷产生,我方当事人恪守约定没想到变成了受害方,经过律师调查取证及保全,最终维护了当事人权益,当事人送予锦旗特表感谢
  • 姚平

    2022/9/5 10:26:28

    立即咨询
    🚩专注婚姻家事案件,涉及6大婚姻家事领域,如果您有需求,联系我们👍我们是您身边的法律顾问🌹
  • 姚平

    2023/5/17 21:29:51

    立即咨询
    都说变更抚养权难,这么一个案例,不但通过努力达成了变更抚养权的诉求,还争取到了期间的抚养费,建议大家离婚时要考虑清楚,减少诉累。
  • 姚平

    2022/11/29 18:16:05

    立即咨询
    分家析产继承纠纷对于没有房本的房产以及区位补偿款如何分割?不是被拆迁安置人口,同时也不是宅基地登记时的在册人口,拆迁的利益就完全没有吗,最终还得参照其他的情况来定,并且不同的法院会出现不一样的判决。
  • 姚平

    2022/9/7 12:56:13

    立即咨询
    🚩“与他人同居”是否构成法定离婚事由? 夫妻一方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的规定,与他人同居,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姚平

    2022/11/16 15:07:01

    立即咨询
    帮助委托人和平离婚并获得北京房产,为了更有利于孩子成长,双方协商我方享有最大限度孩子探望权!人生海海,山高路远,愿彼此珍重!如果你遇到难题,我们一直在,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 姚平

    2022/12/11 21:02:55

    立即咨询
    感谢客户的认可和信任,您的鼓励,是我们最大的动力!
  • 姚平

    2022/12/8 22:57:32

    立即咨询
    婚姻中,常见的语言暴力有两种,一种是直接的暴力沟通,如责骂、吼叫等语气不和善的沟通;一种则是冷暴力,拒绝跟你做任何沟通,不与你交流。 无论是哪种,其实都是在关闭夫妻之间的正常沟通渠道。
  • 姚平

    2022/11/25 14:40:04

    立即咨询
    法官听到结婚两个月双方就分居,房产孙女士亦未出实际出资,法官要主持调解时有明显倾向性。但是经过我们据理力争跟法官多番沟通,终于最后取得胜利,房产(可能被拆迁)归我方所有,我方分两期向林XX支付房屋折价款。帮助孙女士维护了她的最大权益,孙女士非常满意特地给我们送上锦旗以表示认可和鼓励。
  • 姚平

    2022/12/7 13:47:29

    立即咨询
    男方出轨与第三者生育了一女,且男方在出轨期间向第三者转账了300多万,第三者开庭陈述是孩子的抚养费,经过争取法院认定男方支付给第三者的钱违反公序良俗,要求第三者返还。 离婚案件原配遇到出轨一事,都是想着起诉第三者,追究第三者破坏家庭,但这个很难实现,但这这不是说就认倒霉,在离婚案件中可以要求男方给精神损害赔偿也可以要求男方少分财产,同时也可以起诉小三还钱。
  • 姚平

    2022/12/7 17:52:34

    立即咨询
    父亲去世,继母健在,父亲与继母共有一处房产,想整套房产都登记在自己名下,因为有50%的份额不属于遗产,继承案件中法院不愿意合并处理继母的财产,经过争取,委托人给继母折价款,法院把房子100%的产权份额判给了委托人。
  • 姚平

    2022/12/6 22:42:42

    立即咨询
    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法律并没有规定离婚是主张子女抚养费的前置条件,尽管夫妻双方没有离婚,子女也可以追索抚养费。《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 姚平

    2024/1/30 9:27:01

    立即咨询
    十余年婚姻由相爱走向分离,元甲律所婚姻团队专业谈判,促成双方调解离婚,帮助当事人获得孩子抚养权、每月4000元抚养费、北京东城区房产、北京朝阳区房产三分之二产权、河北商铺产权、京牌车辆等财产。解决了当事人的离婚难题,争取了最大权益,超出当事人的预期!如你现在也遇到婚姻难题或者想合理规划你的财产,可以咨询我,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 姚平

    2022/12/3 19:32:29

    立即咨询
    🚩元甲第3383面锦旗🚩 【因赠与发生纠纷,元甲律师为双方解决难题】 🎖因房屋赠与后不配合过户,无法确定产权而找到元甲律所。 🎖元甲律师在调和中进行全面指导,最终完成过户解决纠纷。 🎖为了表示感谢,特送来锦旗一面
  • 姚平

    2024/2/5 16:01:02

    立即咨询
    正确对待自己的情绪,允许它们的存在,重视它们的表达,接受它们的爆发;慢慢学习与情绪相处,疏导它,不抗拒,不评判,放松,观察它们的流动;与每个情绪和解,深深地爱上每个情绪,我们身体的每个细胞都有许多记忆和印痕。每一个情绪都是这些古老印痕的表达,所以每一个情绪就是一个众生。我们爱上这些情绪,也就是爱上我们内在的众生。如你也有被情绪困扰时,可以咨询我,为你体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
  • 姚平

    2022/12/2 20:03:11

    立即咨询
    🚩在《民法典》出台之前,公证遗嘱比其他形式的遗嘱更具有证明力,即法律效力最强,因此,遗嘱人不能以其他遗嘱变更或者撤回原来的公证遗嘱。但是,《民法典》取消了之前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的法律规定,公证遗嘱具有与其他形式的遗嘱同等的法律效力。所以,即使遗嘱经过了公证,遗嘱人也可以通过立新的遗嘱来使公证遗嘱失效。
加载中...